小工程撥款上限3000萬 毋須諮詢立會區會
【明報專訊】今次涉及的建路工程是透過民政事務總署推行的鄉郊小工程計劃撥款,過程中無諮詢區議會或立法會。該計劃於1999年推出,目前每項工程開支上限為3000萬元,署方稱計劃目的是改善鄉村的基礎設施和生活環境。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若機制遭濫用,有可能出現官鄉利益輸送情G。
只諮詢鄉會村代表區議員
立法會文件顯示,鄉郊小工程計劃主要由兩層管理架構組成,包括分佈全港9區的地區工作小組及督導委員會。在地區層面,每個地區工作小組都由一名區議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其他區議員,以及來自每個鄉事委員會和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各一名。至於鄉郊小工程計劃督導委員會則由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由各地區工作小組的主席組成。以今次水尾村建路工程為例,諮詢對象只包括鄉委會主席、當區區議員及有關村代表,毋須提交元朗區議會討論。
根據政府2010年披露,自1999年起已有超過1700個鄉郊小工程項目獲通過,預算費用總額15.85億元;政府於2016/2017財政年度撥款額為1.4億元。
原意改善鄉村 議員憂濫用
立法會議員朱凱Y指出,鄉郊小工程原意是改善鄉村環境,毋須冗長諮詢程序,但有部分工程只需由該署轄下的小組通過,而這些小組由區議員及鄉委會成員組成,容易構成「派餅仔」現象,過去相關工程多是興建涼亭、球場或遊樂場,道路則較少有。他認為政府事先未必得知路邊魚塘會有發展計劃,但以公帑「貼錢」興建道路,日後村民申請建屋獲批機會較大。
元朗錦田區議員鄧卓然承認曾向政府提出建路計劃,指近年水尾村一帶開了狗場及其他旅遊設施,成為旅遊景點,每逢假日交通極擠塞,故於2014年向政府申請,將泥路擴闊成車路,將水頭和水尾村的「倔頭路」連接。被問到政府有否就工程向他諮詢,他表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