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29日加新社電)安省政府周四引入《所有家庭平等法》(All Families Are Equal Act)﹐確保同性伴侶不再被迫辦理手續﹐領養自己的子女。新法規定﹐使用人工助孕或代孕方式獲得子女的伴侶﹐在法律上均被視為父母。
按照現行安省法例﹐同性伴侶通常需要領養自己的子女﹐許多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家庭力抗舊法。
格蘭(Raquel Grand)夫婦就是其中之一。格蘭的妻子5年前難產﹐她當時意識到﹐假如她失去這名同性伴侶﹐她將無合法權力將兩人的女兒從醫院帶回家。
她們現在有兩個女兒﹐兩人對安省引入這部法案感到欣慰。
安省司法廳長納啟(Yasir Naqvi 圖)說﹐該法「姍姍來遲」。
納啟說﹕「它要確保所有父母及其孩子﹐在法律中獲得平等承認。家長無需額外步驟或負擔﹐即可被宣布或視為其子女的父母。」
格蘭指出﹐她的妻子產後出血﹐她要全心全意照顧妻子與新生寶寶的健康﹐但法律糾葛成天盤踞她的腦海。
多個家庭入稟法庭﹐挑戰既有法例﹐但在6月達成和解﹐因為政府承諾以新法﹐賦予他們平等權利。
在政府法案之前﹐新民主黨省議員迪諾沃(Cheri DiNovo)提出私人法案。她說﹐該法案參考卑詩省2014年通過的法律﹐阿省、緬省與魁省亦核准類似法案。
迪諾沃的私人法案名為《賽與魯比法》(Cy and Ruby's Law)﹐名字來自麥克亨利(Jennifer Mathers McHenry)與妻子柯絲蒂(Kirsti)的兩個孩子。她們在孩子出生時﹐也經歷了同樣的苦惱。
麥克亨利說﹐柯絲蒂也擔心﹐一旦伴侶出事﹐她無法將孩子帶回家。
她說﹐她們兩人都是律師﹐深知將面對何種法律纏鬥﹐但很多其他人並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