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小巴司機讓其友人用繩綑綁其貴婦狗的尾巴,令其尾巴慢慢脫落,稱可令牠變得漂亮,昨被判囚4周。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因無知犯案,裁判官質疑有關說法,「佢隻手畀人L出來痛唔痛啊?」 求情稱無知 官:畀人L隻手痛唔痛 被告周偉銘(50歲)昨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本身十分喜歡小動物,對今次事件感到非常內疚並有悔意。當友人提出為其犬截尾時,被告曾詢問對方會否弄痛其犬,被告誤信對方稱不會有問題才讓他為狗綁尾,被告並非第一身施行殘酷行為的人;而狗遭綁尾後3天,被告發現牠表現不正常後已主動求醫,但被告負擔不起逾8000元手術費,故未有做手術,之後牠情G惡化,被告再帶牠看獸醫時被揭發事件,認為被告的補救行動雖不足,但對其犬的狀G非不聞不問。 繩綁尾巴 求醫不做手術 裁判官吳重儀判刑時稱,事件被揭發時,該犬的尾巴已壞死及流膿,非常痛苦。雖然被告有帶牠求醫,但沒有讓牠做手術以消除其痛楚,被告的確有殘酷對待動物,令牠承受不必要痛苦,故判以即時監禁。 辯方其後稱,被告的母親及女友十分喜愛該貴婦狗,被告亦承諾會好好對待其犬,希望法庭讓被告取回其犬。裁判官稱對被告沒有信心,「寧願畀有心人照顧隻狗」,故拒絕辯方申請,將其犬充公。 愛協:現已康復 適合被領養 吳官在庭上質疑,將狗交給愛護動物協會,「耐鰽L人收養會唔會殺鼳\?」該協會的總督察梁兆麟在庭上回應指出,該犬現時已康復,表現活潑,適合被人領養,不會被人道珝嚏C而揭發今次事件的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該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今次判決英明,並呼籲狗主切勿為了「貪靚」,自行為狗截尾,為動物帶來傷害。 【案件編號:KTCC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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