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嚴打電騙 自首從寬限期1月
【明報專訊】內地當局決心加大力度打擊電訊詐騙。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銀行、中銀監6個部門昨發布「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疑犯若下月底前主動投案,將從輕或減輕處罰,公安部長郭聲琨強調:「堅決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不過,部分新規或給正常生活帶來不便。
6部門的聯合通告指出,實施電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該份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將從輕或減輕處罰,若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將從嚴懲處。
打擊「詐騙七區」
通告還要求公安機關主動出擊,將電騙案列為刑事案件,「集中偵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團伙、整治一批重點地區,堅決拔掉一批地域性職業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釘子』」,而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要對電騙案「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內地7個主要的電騙犯罪源頭地區,包括「冒充黑社會」的河北承德市豐寧縣,「網絡購物詐騙」的福建龍岩市新羅區,「重金求子」的江西上饒市餘干縣,「使用電腦修圖軟件改出『不雅照』敲詐」的湖南婁底市雙峰縣,「猜猜我是誰」、假冒「我是你領導」的廣東茂名市電白區,「假冒QQ好友」的廣西南寧市賓陽縣,「機票改簽詐騙」的海南儋州市。
通告亦對電訊企業、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聯等部門及機構作出相應規定(見表),其中備受關注的電話用戶實名制問題,當局定下「時間表」,要求電話用戶實名率下月底前達到96%,年底前100%落實,未實名登記的一律停機。不過,部分規定或給正常生活帶來不便。
比如,同一客戶在同一電訊公司最多只能辦理5張電話卡,在同一銀行最多只能申請4張提款卡。如果不常到內地的香港人,每次入境時購買1張手提電話卡,除必須要出示回鄉證外,可能到第6次以上也無法購買。而更為不便的是,自12月1日起,透過內地櫃員機向非自己名下的帳戶轉帳,資金24小時後才能到帳,相較現時同一銀行帳戶之間即時到帳、跨行2小時到帳的速度大大延長,勢令內地人使用銀行業務效率更低。
此外,第3次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昨在北京召開,郭聲琨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偵查打擊和源頭治理,強化重點整治和宣傳教育,堅決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遏制犯罪勢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郭聲琨指出,今年1月至8月,全國共破獲7.1萬宗電騙案,比去年同期上升2.4倍;查處3.8萬名違法犯罪人員,比去年同期上升2.5倍;收繳折合16.5億元人民幣的贓款贓物,為群眾避免了36.4億元人民幣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