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地產經紀因兒子文憑試成績欠佳,三度致電兒子就讀的學校,「爆粗」恐嚇該校的副校長和兩名書記,威脅要到學校放火和斬人,稱「我會咩滮M見一個斬一個」。地產經紀昨承認3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斥責被告「用不用斬你自己?」 被告黃初四(51歲)昨在庭上多次承諾絕對不會再犯,又稱自己被還押7天後,學懂四字真言「豁達包容」。裁判官溫紹明隨即打斷被告,更反問:「你有否想過你都要負責?用不用斬你自己?」 求情稱衝動 平時不說粗口 辯方求情指被告平時「粗口都唔講」、「臛ㄜ蠸穧滿v,只是因蚨簳鄐l,一時衝動犯案。溫官同意本案嚴重程度未至於要判被告入獄,又問被告有否幻聽等精神問題,被告表示沒有,稱自己只是「硬頸」,溫官即回應稱:「你現在知道硬頸都可以坐監。」惟溫官最後決定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感化報告和心理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致電副校投訴教學方法 控方案情指今年9月5日約下午4時,被告致電兒子就讀的中學,聲稱自己是舊生的家長,要找副校長。副校長接聽電話後,被告以粗言向他投訴該校的教學方法,並出言威脅:「你信唔信我來學校斬人?」然後掛線。 10分鐘後被告再致電學校,接電話的女書記認出被告的聲音,被告再以粗口投訴學校的教學方法,並聲稱:「我會放火燒學校!」然後掛線。 數分鐘後被告第三次致電學校,並向另一女書記聲言:「我會咩滮M見一個斬一個!」然後掛線。被恐嚇的副校與書記經討論後,對自身和學校的安全感到擔憂,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ESCC2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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