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會計文員茤d子向廉署舉報其兄長涉嫌貪污,他將妻子在廉署錄取的口供影印本整理後,以電郵方式轉發予其兄長的公司同事。他昨承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還押至9月22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影印妻子供辭再電郵傳開 39歲被告潘凱勤昨承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時被告與兄長發生家庭糾紛,其兄長當時受僱於一間辦公室用品公司。去年8月5日,被告指示妻子向廉署舉報兄長涉嫌貪污。5天後,被告妻子與廉署人員會面及提供證人供辭,稍後她收到證人供辭影印本,當時她已被警告若披露廉署調查的資料,可構成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被告後來將妻子的證人供辭影印,將妻子及負責會見的廉署人員資料遮蓋。 被告兄長的公司總監於10月5日接獲一封匿名信,並附上經修改的供辭,披露被告兄長為廉署調查對象。被告於同月9日及10日,先後向兄長曾工作的公司、現職公司及相關美國公司的員工發出與上述內容類同的39封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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