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早前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案件已轉介高等法院,並將於明年1月3日開審,預計審訊20日。法官陳慶偉將於明日(5日)上午10時在高等法院第23號法庭,為案件作閉門預審。 涉兩行為失當罪 1月開審 控方早前透露共有26名證人,審訊將以英文進行。根據控罪,被告曾蔭權(71歲)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以特首身分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或相關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正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租約,以及其妻代表他們二人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曾蔭權另被控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間,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應被考慮提名授勳,卻涉嫌隱瞞或沒有向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及發展局披露,他在上述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利益,以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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