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3歲時因爆竊案被捕、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同名的青年,聲稱曾遭警員虐待,兩年前為報復帶同自製炸藥到警署,惟未及引爆已被制服,上月被判監6年。 青年涉於還押期間在懲教所內襲擊職員,昨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加監1個月,總刑期為6年1個月。 案發今年7月21日早上8時許,正服刑的被告梁國雄(17歲)被發現受傷,懲教員遂押解他到壁屋懲教所行政及醫院大樓,在大堂等候治療,等候期間懲教員發現被告不停抓自己手臂,立即阻止,惟被告當時情緒激動掙扎,其間抓傷一名懲教員。懲教員其後到醫院驗傷,發現頸部留下7厘米傷痕,左手中指也有1厘米傷痕。 【案件編號:KTCC3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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