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大僑生陳皓揚連續殺貓「大橘子」、「斑斑」,引起公憤,台大30日公布對他的退學處分。 原訂今年畢業的陳皓揚,確定拿不到台大畢業證書,成為台大首個具畢業資格卻被退學的學生。台大表示,對於殺貓事件深表遺憾,將協助陳生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並面對應該負的法律責任。 陳皓揚去年底坦承殺害流浪貓「大橘子」,今年初被檢方依動保法起訴,不料8月初又殺害蔬食餐廳「動物誌」的貓咪「斑斑」,台大校方當時坦承,校內心理輔導中心提供的心理諮商未有成效,但對於陳生再犯感到出乎意料。 台大主祕林達德表示,台大上周即召開獎懲委員會,會中委員認為,陳皓揚已經是再犯,且殺貓是觸法行為,依照個人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台大得勒令退學,祭出退學處分,目前一切行政程序已完備。 林達德表示,陳生現在雖被退學,拿不到台大的畢業證書,但學校有開修課學分證明給他,因此,未來他再去念其他學校或是研究所都不是問題。 台大表示,陳生退學離校後,就不是台大學生,台大校方之後不會再陪同他出庭,但會協調家人照顧陳生的生活,若他有需要,台大心理中心也願意繼續提供心理輔導的服務,同時希望陳生繼續接受精神科醫師的治療,轉化觀念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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