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婦涉嫌於今年5月9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港人母女,她早前否認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裁判官昨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擔心事主女兒會將拍攝的片段放上網,影響自己女兒成長,才衝前阻止。
被告黃玉鳳(27處)自辯時稱,當日與丈夫及1歲女兒在新城市廣場購物後,趁丈夫整理購買的物品時和女兒在旁玩。女兒看到一個男童跑向她,上前拍了男童的手一下,被告雖認為那是小孩之間因喜歡而打招呼的舉動,但仍上前拉開女兒。案中受傷的林月芬(55歲)和其女兒劉君媚(28歲)這時亦上前欲拉開男孩,惟男孩再走向被告女兒,被告稱劉伸腳阻擋,並用膝蓋撞倒她的女兒。
被告稱對劉的舉動接受不了,就用廣東話質問劉:「小朋友同小朋友玩,使唔使用膝蓋頂佢?」劉邊拖走男孩邊回應﹕「我唔同大陸人講洁A垃圾」,被告因而推斷劉應聽得懂她的話。約半小時後,被告一家往沙田站方向離開,其間隱約聽到背後有人以「大陸蝗」、「垃圾」咒罵。被告回頭看到林和劉,劉邊跟茬Q告一家,邊用手機拍攝,又說「大陸鬼,將你全家擺上網」。
被告:有玩跳遠 曾縣內奪亞
被告說自己聽後感緊張和驚慌,因想到網絡威力太大,擔心女兒成長會受影響,於是回身以最快速度跑過去阻止劉拍攝。裁判官聞言詢問被告有沒有做過田徑運動,被告說有玩跳遠,初中時得過縣運動會第二名,但強調自己速度不快。
被告續稱,當她衝到離劉1米時,林突然走前阻擋,並用雙手抱她的左右臂。被告稱因突然被人抱,本能反應一推,而劉這時上前將林撥後,林隨即倒地。被告強調林倒下與自己無關,林倒地時她亦感不知所措,惟劉不斷稱「你打我阿媽,我要打死你」,並多次鎚被告肩膀。拉扯間,被告聽從旁觀市民勸告先離開,其後被港鐵職員截停,折返協助調查。
對於在警署補錄口供曾稱﹕「阿sir,我無打佢,佢用手機影我,我想搶佢手機,個阿婆阻住我,我推開佢,佢無跌低謘v,被告解釋當日在案發現場曾向警員交代詳細經過,但警員直到抵達警署才記下口供,她知道敘述並非完整,但因想盡快離開,又認為可稍後再修改,才會簽名確認。
警認沒即場記下口供 稱沒遺漏
拘捕被告的警員林智滔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記事簿的口供經過剪輯,但承認沒在案發現場記錄口供,只強調在學堂接受過包括記憶力的專業訓練,肯定內容沒遺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TCC16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