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原訴俊和建築2013年興訟向承包商善慧追討工程費,令慈山寺的設計首次曝光。當時入稟狀透露,善慧一方要求在最西邊的1號僧寮加強防護,既防子彈亦防炸彈,其餘兩座僧寮本欲裝修如1號僧寮,以免被識破1號僧寮的獨特之處,惟最終因運作不順而打消念頭。 俊和在入稟狀透露,西邊3座供法師居住的僧寮中,2號及3號樓分供男女僧侶入住「閉關」,1號樓無明示用途,卻較其他兩幢僧寮不同;1號樓安裝防彈門及防彈玻璃窗,大樓內設3間「強護房」,房內四周牆壁、天花和地板須加設20毫米厚鐵板。鐵板須嵌入牆身,隱沒地中和藏於天地,營造看不見的防護。慈山寺秘書長倪啟瑞早前接受專訪稱,1號樓有12間房,門外設密碼及電閘,牆邊有閉路電視及感應器,三重保障防閒人。根據本案判辭,1號樓仍按李嘉誠意願而建。 一僧寮高度設防 按李嘉誠意願而建 俊和又在入稟狀透露,長實要求2號樓及3號樓的窗戶亦同樣安裝防彈窗的鉸,令外人不能察覺1號樓的特別防護。俊和按照要求安裝窗鉸,但長實視察2及3號樓房後,發現窗戶安裝特製窗鉸後運作不良,後改為普通窗鉸和門鉸。此外,長實要求2、3號樓安裝電子門鎖,但僧侶反對「拍卡入屋」,認為可在房內鎖上的傳統門鎖更可取。俊和最後要拆門,重新安裝設有新鎖的門。 當時的入稟狀續指出,李嘉誠曾偕長子李澤鉅巡視寺內工程,事後長實職員不滿寺內多處石材有瑕疵,如不滿地板顏色不一、接合縫隙太明顯等。長實原挑選名為Flammet的沉積岩所製的石板,表面凹凸不平。俊和鋪設該些石板於大雄寶殿後,長實人員為求令高層高興,要求更換所有石板。俊和須向供應商訂製加工打磨至光滑的石板用以重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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