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浸大持續教育學院學生稱為了每日500元報酬,替人看守毒品倉庫、秤量及運送毒品,去年運毒途中被警員截獲。他昨在高院承認兩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判囚5年4個月。 稱父墊支1.8萬學費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志銘(21歲)在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修讀文憑,父親為他墊支1.8萬元學費,他急於還錢而犯案。法官稱,被告負責看守倉庫、包裝及送貨,提供一條龍服務,參與程度高。法官又稱,要判處沒有案底的年輕被告監禁十分可惜,但毒品對社會影響深遠,控罪嚴重,判囚5年4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0月8日在九龍城被警員截停,警員搜出40個膠袋,共載有152.4克氯胺酮(俗稱K仔)。被告其後帶警員到啟德道儲存倉,再起出65.1克氯胺酮、封口機及電子磅。被告在警誡下稱為維持生計及交學費而犯案,每天可獲500元報酬。所有毒品總值5.3萬元。 【案件編號:HCCC 2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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