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同款車檢測 六成不合格 業者抗議抹黑 促訂統一規範
【明報專訊】陸客團在國道遭遇火燒車造成26人死亡後,初步調查矛頭指向遊覽車電系、逃生門暗鎖問題,勾起社會對遊覽車安全的疑慮,業者認為被污名化,各公會昨聯合舉行說明會,反擊拼裝車、違規改裝等指控,建議交通部訂出統一安全規範,修改過時法令。
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說,公路總局前天公布火燒車同款20輛遊覽車的檢查結果,有六成不合格,對外解釋卻相當模糊,令業者備感被污名。
他指出,外接電線是駕駛基於行車安全考量,例如常跑山路便會加裝霧燈、後照地燈等,或加裝車內、外的行車紀錄器自保,這些東西設計圖上沒有,但屬於標準配備,以前政府鼓勵,現在出事竟又翻臉不認。
魯孝亞認為,交通部規定逃生門不可裝明或暗鎖,違背使用需求,不如開放業者裝鎖,並使用連動裝置,汽車啟動後自動解鎖,或是設定司機不將逃生門解鎖,汽車即無法發動。
他強調,遊覽車業者沒有能力與技術做改造,至於加裝安全設備、車上飲水機或卡拉OK都不是原罪,重點在交通部應公告可加裝的電力負載量。此外,遊覽車款式千百種,逃生位置略有不同,政府應訂出統一規範。
魯孝亞指出,許多人把遊覽車與拼裝車畫上等號,此舉是混淆視聽,台灣不生產底盤,多由歐、美、日、韓等國進口,在台灣打造車體「組裝」而非拚裝,不該以「拼裝車」污名化,唱衰台灣的車體製造業。公會也宣布,將成立車輛駕駛人的申訴電話,提供駕駛紓壓管道,並盡可能滿足需求事項,最快下周二上線。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目前規定逃生門應設在車子左後方,擊破器、強化玻璃數量也有規範,若業者要求訂出更嚴謹、準確的細節位置,因牽涉到車輛設計問題,路政司可邀集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體廠及各公會會商。
為拉抬遊覽車形象,交通部公路總局28日公布定期評鑑結果,從全台900多家遊覽車公司,選出14家優良業者名單公布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