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罪嫌獲洗脫 拘捕醉駕拒捕司機警員所用武力適當
【明報專訊】一名多倫多警員被指6年前拘捕犯人時使用過度武力,昨日被裁定襲擊罪名不成立。
事發在2010年4月,警員多布斯(Christian Dobbs)在市中心一間酒店拘捕33歲廚師科斯坦(Raymond Costain),部分過程被警車的錄影系統拍下。安省特別調查組(SIU)介入調查後,多布斯被控襲擊造成他人受傷,其後被改控較輕微的襲擊罪。
法官克羅爾(Bonnie Croll)表示,片段令人震驚,多布斯的行為不必要,但影片未能提供完整的案發經過,存有合理懷疑。
審訊期間披露科斯坦頭部受傷,眼睛淤青,流鼻血,額頭也擦傷。他作供時指,案發當日他喝了一些酒,其後在高速公路駕駛時被車撞到,他的車輛嚴重受損。
科斯坦指,他的手機沒電,未能報警,因此繼續駛往女朋友的住處;途中有人敲他的車窗,他未有理會,但原來那是警員。科斯坦續指,他其後發現自己被警員尾隨,便泊好車輛,準備揮手召的士,這時多布斯和拍檔靠近。
多布斯作證時指,他獲告知科斯坦試圖撞到一名警員,擔心科斯坦有武器;他又指身型魁梧的科斯坦沒有跟從命令伏在地上,於是以武力控制場面;另外科斯坦在警員嘗試為他戴上手扣時,手臂不斷縮開,因此科布斯打了他12下。克羅爾指拘捕科斯坦屬合法,形容科斯坦不可信,口供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