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港大校委 重案拘馮敬恩 涉恐嚇刑狴纗炱j闖
【明報專訊】警方昨日拘捕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指他在今年1月底港大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首次主持會議期間作出衝擊行為,涉嫌觸犯刑事恐嚇、刑事疰a及企圖強行進入的「三宗罪」,案件已交由西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表示,今年1月26日於西區沙宣道5號一院校發生的事件,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在荃灣區以涉嫌刑事恐嚇、刑事疰a及企圖強行進入拘捕一名22歲姓馮男子。據了解,馮敬恩家住荃灣,警方昨晚約9時上門拘捕他,先押他到荃灣警署,及後轉送西區警署,今凌晨零時仍將他扣於西區警署內。另外,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昨在社交網站公布,重案組警員昨到其家要求助查,他正身處海外未能即時配合,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
港大﹕正了解事件
港大發言人稱,正了解事件。港大校委陳祖為表示,1月26日當晚出席會議後較早離開,事後從報道得知事件。他認為,從教育角度來看,校方不應告學生,應通過教育處理問題,從寬處理較好,無奈校方報警後主動權已在警方及律政司手上。他又稱,面臨立法會選舉,時間較敏感,但不揣測背後目的,「警方過往拘捕都沒有準則,過了一年再作檢控的(個案)也有」。
港大校董鍾樹根則指出,當晚有校委被困,質疑「如果學生話想表達意見,就困住你個幾鐘,難道沒有問題?」他指學生做錯事就理應被懲罰、受到法律制裁。至於事隔半年才檢控,他認為檢控也需要時間蒐證,反問「是否因面臨立法會選舉,就所有事情都不檢控呢?」
港大校委會1月26日晚上於沙宣道校園開會決定「等埋教資會報告」才成立研究港大管治的專組,引起在場學生不滿,包圍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校長馬斐森等,又堵塞校委會開會的大樓出入口,事件擾攘至27日凌晨。
警指4路燈損壞 馮時任學生會長
警方當時派出約百名警員到場,稱接獲大學保安報案,指大樓玻璃門被疰a及有多人強行進入大樓。警方指衝擊期間,校內一道玻璃門、一道防火門、一個保安站崗台及4支路燈損壞。有警員指被在場人士投擲雜物,一度持胡椒噴劑戒備。校長馬斐森事後發聲明譴責有關行為,稱不會縱容「暴民統治(mob rule)」,有需要會將當晚錄影片段交予警方。馮敬恩為當時港大學生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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