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灑水迷你倉工廈1/3早釘契 多涉防火逃生僭建 最遠已釘23年
【明報專訊】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6月21日晚發生四級火,行將一個月過去,消防處快將完成全港約百幢舊式迷你倉工廈(即1973年前落成、法例無要求裝灑水系統工廈)的巡查工作,這已是繼2008年和2010年後政府第三度大規模巡查舊式樓宇消防安全。本報蒐集迷你倉分佈地點及透過查冊,發現近91幢有迷你倉的工廈中,三分之一已因消防及僭建等問題而被屋宇署釘契多年,當中部分迷你倉被密封間隔成數百個儲存倉,消防設備嚴重不足,安全隱患遲遲無法根除。
發展局長陳茂波上周高調宣布加強管理違規工廈,以「公眾人流」及「涉危險品牌照」兩個因素公布6幢違規工廈名字,並發出警告信要求14天內糾正違規,否則收回單位。對於6幢工廈外為何仍有大量被釘契工廈個案積壓,屋宇署發言人回應稱,現正聯同消防處、地政總署及勞工處巡查全港迷你倉,先針對沒有灑水系統的舊式工廈迷你倉,再擴展到其他迷你倉,預計兩個月內完成。
屋署稱會跟進 暫無人手翻查
發言人稱,會跟進有關被釘契個案,但暫時未能騰出人手翻查個別仍未遵從命令的原因,但從執法經驗顯示原因包括:有關工程涉及樓宇的公用部分,需協調其他業主或法團;有處所出現業權轉變,要向新業主重發命令;工程正籌備或進行中;清拆/補救工程已完工但沒有通報屋宇署安排確認。屋宇署稱,透過該署的「進度監察委員會」,至5月底涉及結構或較大消防安全問題的僭建物而仍未遵從的清拆令已較2014年10月底減少約三成。
政府估計全港有500多個迷你倉,本報從不同渠道將向外招租的迷你倉資料,逐一透過土地查冊、民政局私人大廈資料庫等整理,分析其狀况(見圖)。
360迷你倉分佈241廈 91無灑水
迷你倉間隔不一,營運商在同一幢大廈的迷你倉,即使分成多層,本報以亦視作一間分店的方式整理,歸納出全港360間迷你倉「分店」,分佈在241幢大廈,當中91幢大廈是1973年前落成,並無灑水系統,是政府優先調查對象。
查冊顯示,有32幢工廈內的迷你倉或大廈共用地方有被屋宇署釘契紀錄,涉違反《建築物條例》,近九成釘契令在2008年後發出,最遠一張可追溯至1993年,釘契令至今仍未解除。該32幢工廈仍被釘契的原因各異,本報將其分類為「與防火有關」、「與逃生有關」、「僭建」和「結構及其他問題」等4項原因,當中有18幢涉及防火;17幢涉及僭建;16幢涉及逃生,包括後樓梯被鎖、拆除了防火門等。以荃灣和富大廈的「旺旺城迷你倉」為例,本報發現旺旺城由2008年至今共涉11項由屋宇署發出的命令,至今仍有釘契並未執行,記者到工廈觀察過,發現有公廁被拆後改建為迷你倉。
兩廈涉放危險品 9廈無法團
另外,91幢舊式迷你倉工廈中,有兩幢同時有樓層涉存放危險品,另有9幢大廈無法團管理。迷你倉經營者則分散,共涉及81個營運商,逾六成是個體戶。
測量師學會會長劉振江說,消防安全非常重要,執法是首要安排,若涉及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應加快調配人手和加強執法,「更重要的是若有租戶霸佔後樓梯等公眾地方,這是涉及非常嚴重的消防問題」。劉指這是「人命攸關」,不可慢慢等待。
前消防處長﹕現例陳舊 釘契難阻嚇
消防處前處長、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指出,現時的消防條例參考的是數十年前的標準,當時根本沒有迷你倉行業,現時出現了不少「新的運作模式、新的風險」,但仍是「舊的樓宇、舊的設施」,無法與時並進。他指政府對不遵守消防條例的工廈釘契毫無阻嚇力,「如果我不賣,釘契有何阻嚇力?」對於有六成迷你倉是個體戶,加上不少工廈沒有法團,林認為規管上有困難,因個體戶「每一毫子都睇」,末必肯投資改善設施,加上即使大廈有法團,都只能改善大廈公眾地方,難以管理迷你倉內的設施。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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