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善用工廈樓面,政府於2010年推出活化工廈政策鼓勵業主重建或改裝工廈,計劃為期6年,至今年3月底結束。有業界表示,在計劃下進駐工廈的一些行業或租戶,其實不符地契准許用途,偏離計劃原意。過往因難以負擔高昂租金而違契進駐工廈的藝術創意產業,亦擔心成下一個取締目標。 發展局長陳茂波去年11月表示,2014年地政總署就涉及工廈違反地契用途向業主發出警告信的個案為209宗,當中105宗在警告信限期屆滿後仍未糾正。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表示,政府過去推行活化工廈,但同一幢工廈其實不容許「工業」與「非工業」用途混合存在,不少進駐工廈的行業或租戶,其實不符工廈地契的准許用途;工廈業主若把單位用於非工業用途,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涉及程序不少,且把關嚴格,包括要按用途考慮消防、人流等因素,不少業主寧不申請就把單位出租。他指出,部分補習社或住所等進駐於工廈內並不合法,因牽涉安全問題,且有違工廈設計原意;但其他用途如貨倉、工作室以至室內野戰場等,則要視乎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 他認為,政府難一次過處理工廈違契問題,要分緩急先後,今次先針對該6幢存有危險品的違契工廈,可起殺一警百之效,「相信可阻嚇業主將工廈改作茤苤v。 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昨在facebook發表聲明,關注政府突然嚴格執行違契工廈,促請政府需雙管齊下,在嚴厲執法時亦應提供過渡措施,讓無法負擔「合法租金」的產業能得以安全繼續經營。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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