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貪腐案中,被指持有周永康交予的國家絕密及機密資料的曹永正,被控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及行賄罪名,昨晨在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囚7年,罰款7300萬元人民幣(約8488.6萬港元)。
非法轉讓賣地權行賄
罰8488萬
天津第一中級法院去年不公開審理周永康案,曹永正的證言呈堂用以證實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一審判決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判決書兩度提及曹永正,包括周把辦公室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文件交給曹永正,周亦濫用職權要求他人為曹等人開展經營活動,使他們非法獲利。
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昨在新浪微博通報稱,法院裁定曹永正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及行賄罪成,數罪並罰,判囚7年,並罰款7300萬元人民幣。曹永正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57歲的山東青島人曹永正自稱為擁有「特異功能」的氣功師,與周永康稔熟,當年在「政法幫」、「石油幫」高官圈中被稱為「國師」。
財新網引述一名與曹永正有生意來往的投資界人士稱,曹曾說周永康拍着他向他人介紹「這是我最信任的人」。
被稱「國師」 持港身分證
本報曾報道,持有香港身分證的曹永正自1994年起在港先後成立17間公司,業務遍及科技、財務、影視等,其中最少5間在港成立的公司有份投資內地名字相近的公司,涉以財技透過香港公司操控內地生意,有關內地生意涉及資本及投資額逾1.5億人民幣(約1.74億港元)。
此外,曹永正2005年與勝利油田前高層王國巨在港成立年代能源公司,從此涉足「石油幫」,該公司於2007 年與中石油簽下首份合約,曹因而走上大富之路。
另據鳳凰網報道,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此前還審理過周永康妻兒賈曉燁、周濱等周永康案多名涉案人的案件,分別判處二人9年及18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