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電子國會請願案(E-Petition)?
任何加國居民都可以提出電子國會請願案,但必須符合一系列程序及要求。請願案的目的,是要將大眾關心的議題帶進議會,並要求國會、加國政府、部長或議員作出某些行動。
首先,請願者必須先得到至少5名、最多10名加國居民或公民支持其請願案,並願意提供他們的電子郵件。
民眾不能直接向國會提出請願,只有國會議員有這個權力。所以,第二步是請願者必須找到一名國會議員作為其請願案的背書人(sponsor),但並不一定需要是其所屬選區的國會議員。收到背書要求的議員有30日時間回應是否支持,如果反對,則請願者可以選擇另一名議員為其背書。
得到議員背書後,議會書記會檢視請願案內容,確保它符合國會文書的規格,之後請願案就可以放上「電子國會請願」網站上,公開讓公眾簽名,蒐集簽名時間有120日。
簽名結束後,議會書記會確認所有簽名,若合格人數超過500,就會交給為請願案背書的國會議員,由他/她向國會正式提交請願案。
根據國會規例,政府必須在45天內對每一項在國會內提出的請願案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