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菲傭致電祖國家人
柯耀昆岳母稱沒收錢
控方質疑證人節儉為何不收費用
【明報專訊】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圖)被控販運人口等三項罪名昨日續審,法庭傳召被告的岳母出庭作供。她指出被告一家飛抵溫哥華與她同住期間,柯耀昆負責煮飯,而女兒禤愛玲亦有間中幫忙打掃。另外,她說一直容許案中菲傭使用家中電話致電菲律賓的家人,而相關的長途電話費用均由她支付。
柯耀昆的岳母昨日透過廣東話翻譯出庭作供,指出被告一家包括案中菲傭在2008年由香港飛抵溫哥華後,便到她位於溫哥華的獨立屋同住,她說知道被告當時的經濟狀況不太好,希望來溫哥華四處看看、走走,並預計他們只會逗留幾個月。但是,根據控方之後呈上證人在第一次聆訊的供詞,當時她是認為被告一家會逗留一年。
案中菲傭上星期作供時曾表示,每天都要定時為柯的幼女沖奶粉,並且與她同睡。但是被告的岳母昨日卻指出,幼女出生後一直由母親禤愛玲餵哺母乳。
證人又指,女兒一家在溫哥華居住期間,都是由柯耀昆負責煮飯,他們一家5口與菲傭一同進食,而證人則會分開為她的丈夫和兒子煮飯。證人又說,她和兒子的房間和洗手間,都是由她去清潔和執拾,不用菲傭負責,有時候她和菲傭會陪伴孫兒閱讀聖經故事,而其他時間菲傭都只是坐著或者看電視。
案中菲傭作供時曾否認電話賬單上的多個菲律賓電話紀錄是由她打出,並稱一直被限制打電話,而證人昨日作供時就說,菲傭抵埗後曾向對方表示可以使用位於廚房的固網電話,致電給菲律賓的家人,費用由證人支付。但控方提出質疑,指證人十分節儉,就連家中的防盜系統也沒有接駁到保安公司,為何願意為菲傭支付長途電話費用,證人回答因為她與菲傭是朋友關係。但證人亦補充,從沒有教導菲傭如何使用該電話。
控方又指出,該房屋的地庫由一對菲律賓裔夫婦租住,而證人就強調樓下的租客不可以進入她家的範圍,所以沒有用過廚房的電話,而菲傭被警員帶走後,該對菲裔夫婦仍然租住地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