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釣蝦場狂歡 如廁醉倒遭「檢屍」
【明報專訊】高雄一名妙齡女子早年與男友到鳳山區某釣蝦場飲酒唱歌狂歡時,單獨如廁後醉倒地上遭陳姓男子「檢屍」,並被載往附近摩鐵(汽車旅館)性侵。受害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遭性侵後報警求助,警方隨後拘捕陳男,並將其移送法辦。高雄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教導。
判決指出,受害女子2013年10月與男友、友人到釣蝦場消費,其間受害女子單獨前往廁所,如廁後卻醉倒地上。受害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汽車旅館的牀上,惟如廁後的記憶全失,起初還以為是男友帶她前來,及後發現男友並不在身邊,經詢問服務人員後,才知道是一輛白色私家車載她前來,懷疑自己遭陳男性侵。
受害人男友則供稱,女友當日如廁後就沒有回來,自己尋遍釣蝦場不果,及來女友和其哥哥返回釣蝦場,一直哭泣,才獲悉事件。
另陳男坦承當日在釣蝦場外遇見受害人躺在路邊,感覺對方「暈暈的」,遂把她載到汽車旅館,並與她發生一次性行為。
法官指,陳男與受害人並不認識,為逞私欲將對方帶到汽車旅館性交,違反受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審酌陳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女方達成和解,且有2名幼女待扶養(已離婚),因此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