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7日加新社電)安省會以立法程序﹐收緊政治籌款規則﹐禁止企業和工會捐款﹐調低個人可向政黨捐獻的款額。
法案首次設定黨領選舉、候選人提名的捐款和開銷上限﹐也會設定新的開支限制﹐規範第三方﹐在選舉前和選舉期間推出的廣告。在選舉年﹐個人可向每個政黨、它的候選人和選區協會捐款一共7,750元﹔在非選舉年﹐可以捐款大約6,200元。
在安省目前的政治捐款規則下﹐人們可向政黨捐款9,975元﹐向政黨候選人捐贈6,650元﹐向政黨選區協會捐款6,650元﹐但原先反規則通常允許多次捐款。
自由黨希望﹐在選舉前6個月﹐政黨廣告開支的新限額是100萬元﹐但沒有建議新的開銷限制﹐限定競選期間或選舉後的整體開銷。
法案今夏有4周公聽會﹐由一個委員會主持。在9月二讀後﹐法案還有第二輪諮詢。
安省保守黨領袖彭建邦(Patrick Brown)支持法案大部分改革﹐但說企業和工會可能繞過新的規則﹐指示一群僱員或工會成員﹐幫助某個政黨。他說﹕「我擔心他們故意在新法案中留下漏洞﹐自由黨顯然希望這些漏洞對他們有利。」彭建邦和安省新民主黨領袖霍沃斯(Andrea Horwath)都說﹐競選籌款非常重要﹐執政自由黨不能獨自制訂規例。
獨立公民倡權團體民主監察(Democracy Watch)說﹐個人捐款上限訂得太高。
省府還打算﹐讓納稅人每年給每個政黨﹐每一選票2.26元補貼﹐彌補沒有企業與工會捐款的損失。方案5年後檢討﹐看是有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