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有意修改入籍法例,將需要接受語文測試的年齡要求從14至64歲,放寬到18至54歲。但有移民律師指,新移民想在加國成功,自己也會改善語文能力,設置語文測試是多此一舉。
溫尼辟移民律師帕塔肯(Reis Pagtakhan)指,政府會豁免部分移民(如難民和家庭團聚移民)在來加前學懂英語或法語,那為何在他們申請成為公民時,才要求他們通過語文測試呢?
帕塔肯指,語文測試的三個目標分別為確保新公民適宜獲聘﹔能融入加國社會﹔也能在加國安居樂業,但這些移民在申請入籍前,已在加國居住多年,即使通過語文測試,也不會改變現狀。
新移民一抵加,從此可在加國合法居住、工作和上學,不用再接受語言測試。很多人來加拿大後,再不申請入籍,若這些人當初獲豁免語言要求,等於他們從不需要接受測試。
帕塔肯質疑,若英語或法語真如當局所指,對找工作、融合社會和安居那麼重要,那為何當初容許豁免部分移民的語言測試?進一步說,為何要求他們定期接受測試?要求定期測試可能違反人權,但其實也沒有需要,因移民在抵達加拿大後,為了求生也會改善語文能力。
至於為何豁免部分移民的語文測試,則各有原因。如難民是要逃離不能保護他們的國家,因此語文能力高低並不重要。帕塔肯指,若有難民因語文測試不及格而無法入籍,那他們是要繼續成為原居地,即那個不能保護他們的國家的公民。他認為只要該難民獲准在加國生活,與語文能力無關,便不應在他們申請入籍時,測試他們的英語或法語程度。
另一批來加前不用接受語文測試的移民,是家庭團聚移民,即加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和祖父母。帕塔肯指,配偶懂說甚麼語言不重要,因他們是加國公民的配偶;至於很多父母和祖父母因年齡關係,都可獲豁免參加語言測試。
帕塔肯認為,大部分在加國生活的人,不管是本地出生或移民,都會學習英語或法語,因實際上在幾乎所有的學校和工作場所,都要英語或法語;因此學習語言的動力,不是來自符合入籍要求,而是個人需要。他總結指,入籍申請者繳交的語言測試費用,和支付政府職員審閱成績的公帑,應可花在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