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灣仔警署揭發警務人員懷疑監守自盜案。一名署理警署警長昨日當值期間,利用工作之便,涉偷去報案室夾萬內逾100萬元保釋金,繼而失更離開警署往澳門不知所終;其後同袍揭發通知上級,警方列「盜竊」案處理,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正追緝涉事警長下落。
警方發言人昨接受查詢時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案件,將會循多方面調查,並強調警方有既定程序規管保釋金的存放。
沒欠債紀錄 數月未歸家
據悉,涉嫌監守自盜的警長姓張,43歲,投身警界24年,已婚,與妻女同住紀律部隊宿舍;去年中,張升任警長,案發時駐守灣仔警署,本身無欠債紀錄,但數月前開始未有返家,不排除與妻子發生感情問題。消息稱,上月中因警署警長放假,遂由他擔任署理警署警長,負責值日官職務及保管報案室夾萬鎖匙;昨日張原定返早更,由早上7時至下午3時,但疑張利用當警署值日官之便,鋌而走險偷走警署夾萬內的巨額保釋金。
當值時失蹤 鎖匙放桌上
消息稱,昨晨約11時,張突然在當值之際突然離開警署不知所終,其間同袍發現張將夾萬鎖匙放在辦公室枱面,嘗試致電張聯絡無果,思疑下通知上級,並用鎖匙打開夾萬查看,發現內裏約107萬元保釋金不知所終,疑有人監守自盜,隨即向上級報告。警隊高層大為震怒,將案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經調查發現張已經出境潛逃到澳門,正展開追緝及調查其犯案動機。
2014年警長偷7.2萬囚12周
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每間警署每更都有一名值日官,負責點算保釋金後鎖入警署夾萬及保管夾萬鎖匙,每日交更時須將鎖匙及相關款項交予下一更值日官,並規定必須當面點算核實款額後始能下班。
過往亦曾發生值日官知法犯法偷取保釋金案件,2014年3月八鄉警署一名警長疑因嗜賭,欠下多達50萬元債務,任值日官期間涉嫌以100元紙幣「偷龍轉鳳」換走夾萬內1000元紙幣,偷走7.2萬元保釋金還債,但被下一更值日官點算查核時揭發報告上級,涉案警長被捕認罪,最終被判入獄1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