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匯款代理被指於2008至2010年間串謀妻子,利用自己的戶口洗黑錢共約72億元,他早前否認串謀洗黑錢罪。案件於高院審訊約5星期後,7名陪審員前日退庭商議裁決,12小時後,陪審團昨以6比1大比數裁定該匯款代理罪名不成立。 被裁定無罪的匯款代理蔡容枝(60歲)得悉判決後於犯人欄掩面嚎哭,多名親友亦不禁落淚,有女親友更激動地在庭上大叫。辯方欲申請訟費,控方表明反對,法官要求控辯雙方就訟費問題提交書面陳辭。 聲稱曾月收5000元替親戚匯款 控方案情指出,喜彩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以虛假文件,成功向琤芼行申請800萬元貸款。警方調查該案件時,發現有黑錢流入蔡容枝及其妻共同持有的中國銀行戶口,該戶口更於2008至2010年間被人提款5700多次,涉款共約72億元。蔡於警誡下聲稱曾收取妻子的嫂子每月5000元報酬,用涉案戶口替她匯款。蔡的妻子原亦被控串謀洗黑錢,但於候審期間去世。 【案件編號:HCCC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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