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土機臨家門 寮屋租戶憂強拆 政府發清拆令 租約未完須搬離
【明報專訊】繼古洞早前發生強拆事件後,元朗馬田壆亦有寮屋突然被人以推土機清拆,居於被拆單位旁邊的租戶事後才知道單位涉違規建築,政府已發出清拆令,即使租約仍未完結,亦被業主要求搬離,擔心最終被暴力手段迫遷。當區區議員批評政府執法不力,縱容地主興建違規房屋並出租牟利,令租客被強拆迫遷。
明報記者 賴嘉梨
地政總署回覆,馬田壆丈量約份第120約地段第1882號及第1884號上有10多個未經批准搭建的構築物,涉及樓面面積約500平方米。地政處已於2014年及2015年向業權人發警告信,惟業權人未有於限期前糾正,地政處已將土地「釘契」,並於今年1月向業權人發最後警告信,飭令於2月27日前清拆違契構築物。然而,違契情G至今仍未糾正,地政處已ㄟ坉咻炫A事地段的程序。
住戶:鰜峊灟灠鷙x出門口
周女士與一對年幼子女租住上址近5年,上月初發現有人到附近兩間空置單位拆除屋頂,到上月18日更有聲稱為地主的人駕駛推土機清拆,與周女士單位只有數步之遙的房屋頃刻變成頹垣敗瓦,「當時好驚,鰜峊瓥ㄜ灠鷙x出門口,唔知幾時會到自己」。
周女士說,自稱為業主的李桂英每月都會親身到場收租,但從未有透露房屋為違規建築,以致需要清拆。她去年更與對方簽訂新租約,租期至明年6月。清拆當日周曾致電對方,詢問政府是否要收地,但對方否認亦無解釋。周女士哭訴:「得我一個女人帶住兩個小朋友,你又唔同我講,咁我點算?」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涉事地段為「陳富穩祖」持有的祖堂地,屬鄉村式發展用地,未經政府許可,不可轉作建築用途。本報記者曾到司理陳正邦及陳國駒的住所,惟未能接觸兩人。業主李桂英則回覆本報指出,自己2006年起受地主委託,負責管理單位及收租,否認地主曾派人到場拆屋及迫遷,又質疑地政署才是罪魁禍首,「呢度係老祖宗地,有牌照,但地政唔按程序做,一講二搬三鏟」。
業主否認派人拆屋迫遷
受強拆事件影響,周女士自言精神繃緊及失眠,甚至需要到精神科求診。她和子女每月依靠1.2萬多元綜援金過活。現時單位每月租金連同水電費逾5000元,剩下的錢只勉強足夠過活,擔心區內其他單位租金昂貴,難以負擔。周女士希望政府可以酌情處理,加快安排她及家人上樓,或安排暫住中轉屋。
社署回應指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個案社工於上月初已開始接觸周女士,了解她的家庭狀G、住屋及福利需要,並提供情緒輔導。社工一方面向周女士詳細闡釋加快入住公屋單位的考慮因素,亦與她商討一些其他可行的方法,包括經濟援助協助搬遷及申請「光房計劃」等,以解決其急切居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