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警長背妻與經營非法賭檔的女檔主發展婚外情,不但沒有執法,更向對方泄露警方掃蕩賭檔行動,其後收取對方1000元現金。警長及女檔主日前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行賄罪成立,女檔主另承認串謀經營賭檔罪,兩人昨分別被判囚2年半及2年2個月。法官斥責警長辜負市民期望,「像他這樣的人,在警隊中一個都嫌多」。 情婦囚2年2月 辯方昨求情指出, 定罪對男被告賴永傑(47歲)帶來極大影響,將失去警隊的工作,對他而言已是懲罰。惟法官昨認為,賴向女被告歐培蘭(48歲)通風報訊,當他決定走上這條歪路時便已知後果,如今落得如斯田地與人無尤。 「這樣的人在警隊一個都嫌多」 法官認為,賴在警隊的行動後主動親近歐,明顯是為了滿足自己某些私慾,而非為使對方改邪歸正。賴的職責是維護治安撲滅罪行,卻在明知歐串謀經營非法賭檔下,沒有履行職務,辜負香港市民對警隊的期望,剝削警隊執法能力,濫用公職,「像他這樣的人,在警隊中一個都嫌多」。法官又指出,賴在案中收取的1000元酬勞,明顯是貪污行為所得,法庭不容許賴將之據為己有,故下令要求賴交出涉案1000元。 【案件編號:DCCC 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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