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誹謗 周玉蔻赴審查庭:沒有辦法認罪

[2016.03.03] 發表
因頂新案被訴誹謗罪的周玉蔻,到北院出庭強調說法都有依據,沒辦法認罪。

【明報專訊】名嘴周玉蔻前年就頂新政治獻金案,被訴不實爆料,誹謗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台北101大樓董事胡定吾、國民黨中常委劉大貝等3人,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首次開庭因未到庭,幸好律師及時趕到請假免除要被拘提下場的周玉蔻,3日於北院開庭準時到庭,她否認檢方起訴事實及罪名,法官聽完答辯和告訴人律師的意見後,認為本案短期內無法結案,決定將本案送審理庭重新分案審理。

官司纏身的周玉蔻,2014年12月22日起,連續在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有線電視政論節目,就頂新政治獻金案,影射胡定吾是「頂新魏家大掌櫃」、是頂新送錢給馬英九的白手套。

劉大貝是康師傅海外存託憑證(TDR)推手,還說羅智強是頂新門神,和中央社前社長陳申青一起運作幫魏家鞏固101大樓經營權。

胡定吾3人認為周玉蔻不實爆料,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周的發言內容,多是綜合各方聽說,未向當事人查證,也無法證明言論真實,且特偵組已查明馬英九未涉入頂新獻金案,周刻意散布不實言論,導致3人名譽受損,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

今年1月28日北院首次開庭,周玉蔻卻未出庭,幸好她的律師在筆錄記明要依法拘提後,趕到法庭請假,免除周要被拘提的下場,律師說周是因丈夫收到傳票忘了告知才未到庭。

今日法官再次開庭,周玉蔻否認涉及誹謗,她說爆料的事都是有依據,且就可受公評與公益有關事項進行評論,完全沒有妨害任何人的名譽;她對事不對人,沒有傷害胡定吾等人的聲譽,「沒有辦法認罪」。

胡定吾等人的律師則說,周玉蔻所謂的消息來源,已在特偵組做過筆錄並加以否認,未來在周提出證據調查事項後再以書狀表示意見。

因今日開庭只是審查庭,法官認為要查的事證有很多,諭知要將本案再送刑庭分案,由接手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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