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看繼承權:特留分規定 無法獨得
【明報專訊】據《聯合報系》報道,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曝光,指定由么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並繼承所有財產。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煜騰指出,依照民法繼承篇施行法,遺產繼承權有「特留分」規定,就算遺囑明文指示財產獨留予特定人士,直系血親仍可獲得應繼承財產的一半。
林煜騰表示,繼承人首先得確認遺囑效力,是否為法律認可的自書、公證、口述、密封或代筆遺囑;一旦無法確認遺囑本身符合法律明定的要件和方式,財產即依「應繼分」在直系親屬之間平均分配。若遺囑符合法律要求格式,則直系親屬依「特留分」規定,仍有權獲得應繼承財產的二分之一。
林煜騰舉例,若一個家庭有三名繼承人,依照「應繼分」的方式分配則每人各平均獲得三分之一的財產。若遺囑獨厚一名繼承人,指定由該者獲得全部財產,則另外兩名繼承人仍被「特留分」保障,各獲得原來應得三分之一財產中的二分之一;換言之,另兩名繼承人依法可各獲得六分之一的財產。
林表示,除非其他繼承人全數自願放棄繼承權或是依民法1145條而喪失繼承權,張國煒才有可能獨自繼承所有財產。
另外,據股權資料,大房子女包括張國華、張國政、張國明、張淑華和女婿鄭深池,全部都名列長榮海運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比率高達19.08%。另外,張國政和張國明也是長榮航空的大股東。張國煒未名列兩家公司十大股東名單中,未來雙方如果憑股權實力對決,誰勝誰負最後恐怕仍有變數。
長榮集團旗下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運輸及中央再保等四家上市公司均將在明年改選董監,若最後要依公司治理原則決定接班人選,外界認為將對長榮集團明年各公司改選投下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