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短訊作證 少女成功控繼父性侵
【明報專訊】社交媒體通訊是今天不同或缺的電子傳訊方式﹐也可以協助法庭判案。紐芬蘭省聖約翰斯(St. John's)法庭最近審理一宗案件﹐案中男子被控性侵犯繼女﹐法官就是依據社交媒體短訊和其他證據﹐裁定男子罪名成立。
紐芬蘭省最高法院周五進行量刑聆訊﹐男子的身分不能公開﹐因為法官頒下新聞禁令。在審訊中﹐十幾歲的受害人說﹐她的繼父在寓所內侵犯她。
她說﹐她在淋浴﹐繼父裸身進入浴室。
法庭聽取證詞說﹐她的繼父抓住她﹐將她按在浴室地板上﹐開始猥褻行為。女孩極力反擊﹐大聲尖叫﹐以拳頭擊打他的面部﹐直到他退後﹐爬出浴室。
男子離開後﹐她背靠門坐下﹐將腳頂在梳妝台上﹐防止他再度入內。
她後來回到自己的臥室﹐向一名親屬發短訊。「我的老天﹐他剛想和我發生性關係。我在浴室內﹐他裸身站在那裡﹐我拳打他面部多次﹐我很害怕。」
那是法官帕奎特(Deborah Paquette)認定被告罪名成立的一個關鍵原因﹐她在裁決書中說﹕「她用能力範圍內最好的方式求助﹐用手提電腦發訊息。」
帕奎特說﹐這個信息和女孩的證詞、證據吻合。
女孩在受害人創傷聲明中說﹐繼父襲擊她﹐她「命中每一秒鐘都有恐懼感」。
「現在所有男人都令我緊張﹐我覺得我會隨時崩潰﹐我想過自殺﹐一了百了」。
在量刑聆訊中﹐控方求刑5到6年﹐辯方要求14到24個月﹐法官定於2月1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