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槍牌被指涉刑事罪 讀警察課女子獲賠5萬
(哈利法克斯26日加新社電)斯高沙省最高法院裁定﹐1名女子在申請槍牌時受誣蔑﹐有人指控她涉及刑事罪行﹐女子應得賠償5萬餘元。
法庭文件顯示﹐女子杜塞特(Laura Doucette)入讀警察與懲教課程﹐申請槍牌﹐槍械調查員格蘭姆斯(David Grimes)在2012年審查她的申請案﹐懷疑她曾犯案。在調查期間﹐格蘭姆斯聯繫杜塞特的幾個導師﹐並且告訴他們﹐她可能有犯罪前科﹐事涉2009年持槍搶劫案﹐那時她在Tim Hortons咖啡店工作。
根據辯方去年10月入稟法庭修訂辯護書﹐格蘭姆斯和省府承認誹謗、侵犯隱私﹐他也向杜塞特書面道歉。
法官布德羅法官(Denise Boudreau)周一裁定﹐前警員格蘭姆斯沒有交代﹐他從何處取得那些信息﹐也也沒有查證資料是否真確。法官判定﹐格蘭姆斯的證供不實、中傷當事人﹐「惹人反感」﹐打亂杜塞特的生活。
布德羅的判決書說﹕「他這麼做的時候﹐身為省府(司法廳)調查員﹐有這個職銜的所有公信力。
「他到申訴人的學校﹐他明明知道﹐她在那裡接受執法人員培訓﹐他知道有關刑事犯罪行活的指控會引起很大關注……被告格蘭姆斯這些行為﹐省府需負間接責任。」
法官指出﹐格蘭姆斯直接對3人、間接對2人說﹐有人疑涉刑事罪行。
杜塞特對法庭說﹐她不得上課﹐因為格蘭姆斯散播謠言﹐但法官裁定﹐ 成功學院(Success College)沒有終止她的課程。不過﹐布德羅認定﹐杜塞特無法在哈利法克斯達爾豪斯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警衛室工作﹐誹謗言論是「一大因素」。
法官不認為﹐此事不會對杜塞特造成永久障礙﹐她裁定30來歲的女事主可得工資賠償2,640元、普通賠償35,000元、嚴重損失賠償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