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大學條例 浸大諮詢3個月
【明報專訊】大專界陸續公投要求修改大學條例,浸會大學率先就檢討條例展開諮詢。浸大發言人回應指出,將至少推行兩輪諮詢,首輪將於本月19日起至3月在校內進行7場諮詢會,分別邀請學生、校友、教職員等大學持份者出席,諮詢內容涵蓋三大範疇,包括最具爭議的特首兼任校監和以其名義頒授學位的規定,並檢討校董會組成,例如校內、校外成員比例和產生方法,目前校董會約半數成員由特首委任﹔亦會諮詢校董會會議程序,例如學生代表成員能否審議大學教職員委任等。
浸大新校長錢大康上任前,曾被學生問及是否同意刪去由特首擔任校監的大學條例,他當時認同相關條例是「歷史遺物」。但據悉浸大校董會早於一年多前已考慮檢討大學條例,即錢大康上任前,故與其無關。
包括特首任校監規定
浸大發言人續稱,去年6月已成立專責小組,討論需否修訂大學條例,由校董會成員蔡懿德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浸大校長錢大康,並有校友和學生代表,若校內持份者認同需修訂大學條例,將就需修改部分及如何修改向校董會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