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學民非法集結判服務令
【明報專訊】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及前發言人林朗彥,於2013年11月特首梁振英到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時,衝擊警方防線及搶走鐵馬。二人事隔近一年半被預約拘捕,早前承認共3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被告承諾以後會以溫和及合法途徑表達意見,裁判官聞言說「希望你]能夠做到」。控方申請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副本,遭裁判官以報告涉及個人背景為由拒絕。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李宗澤(18歲)及林朗彥(21歲) 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反映被告感悔意。稱被告年紀輕、認罪及沒有案底,相信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判兩被告各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就林朗彥曾與感化官失去聯絡,提醒林要依時執行社會服務令,否則法庭或判處更嚴苛刑罰。
官司纏身感壓力 轉戰幕後工作
林朗彥在庭外解釋,因為電話損壞及遲收掛號信,才會有一段時間與感化官失聯。他說判決合理,沒有上訴打算。他又表示因反對新界東北撥款而有另一單官司纏身,感到壓力,故以後在社運中會主力做行政和文字工作。他對控方申請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副本表示反感,指報告內有其收入及家人背景等資料,形容控方舉動奇怪。
【案件編號:STCC14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