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女子稱無力交租,今年7月初搬出單位,卻遺下其飼養的1隻母犬及4隻幼犬,為牠們留下食物及水。房東4日後上門揭發事件,當時單位內的狗健康欠佳,母犬瘦骨嶙峋,獸醫檢驗後發現全部狗都營養不良及體重過輕。女狗主兩個月後由內地返港時被捕,昨承認虐畜等3罪。 稱忙搵工 忘記家中狗 無業女被告吳潤琪(22歲)昨承認沒有對被禁閉的動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及清水、未有領取牌照而畜養狗隻及虐畜共3罪。控方案情指出,吳警誡下承認透過社交網站領養母犬,她離開單位後亦沒有拜託他人照顧5隻狗。 辯方求情指出,吳案發時到內地出席外公的喪禮,離開單位前已留下大量的清水及食物,她在內地忙於找工作,忘記遺下的狗。辯方強調今次是吳一時疏忽,現已深感後悔,茧籈P官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指吳的行為嚴重,斥責她未有理會她的狗,不顧而去,下令為吳索取社會服務報告,押後判刑至下月13日,其間准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TMCC35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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