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石換鑽石 兩內地女賊罪成
【明報專訊】兩名內地婦今年3月攜同一顆透明晶石來港,於亞洲博覽館舉行的珠寶展覽會中,企圖偷龍轉鳳盜取價值約5萬美元的鑽石,但遭職員當場識破。她們早前否認企圖盜竊罪受審,辯稱晶石是用作與真鑽石比較之用,惟法官不接納她們的說法,裁定二人罪名成立,押後至明年1月6日判刑。
法官裁決時表示,兩名被告楊霞(23歲)及何黎明(42歲)犯案經預先安排,並非巧合。兩被告知道珠寶展覽會只招待業內人士參加,遂使用他人的名片入場,以避免留下個人資料。兩被告身上雖然攜有寫上她們真實姓名的卡片,但法官認為有關名片只是待她們的身分遭他人懷疑時,才出示供人查閱。
使用他人名片入場
法官認為,如果兩名被告當時成功離場,則警方難以靠她們在現場留下的文件追查兩人的下落。法官形容,偷龍轉鳳只需要在電光火石間作出極快速的調換動作便可成事,案發時何黎明藉與職員傾談分散對方注意力等,已經超過盜竊的準備動作,遂裁定兩名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4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