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參與恐怖活動 16歲少年首判罪成
(滿地可17日加新社電)滿地可地區一名16歲少年﹐周四被裁定兩項恐怖主義相關罪名成立﹐他是第一個因企圖出國參與恐怖有關活動﹐而被定罪的加拿大人。
青少年法庭法官威廉米(Judge Dominique Wilhelmy)宣判罪名成立﹐被告顯得無動於中。該名少年的身分不得發布。
他面對兩項檢控﹕與恐怖組織相關的搶劫﹔準備出國參加恐怖組織活動﹐亦即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the Levant)的恐怖活動。
聯邦檢控官穆爾(Marie-Eve Moore)告訴記者﹕「這是首例、新檢控﹐也是第一例定罪。」這項新檢控2013年引入。
個案涉及2014年10月的一宗便利店搶劫案﹐檢察官說﹐它牽連伊斯蘭國﹐意在協助少年籌集旅費﹐前往敘利亞參戰。
辯方律師反駁說﹐當時15歲的少年一時糊塗﹐他只是想去敘利亞幫助其他穆斯林。但檢方指出﹐少年決心前往敘利亞﹐他還曾透過推特﹐與聖戰同情者庫杜爾-魯洛(Martin Couture-Rouleau)對話。
就在少年被捕幾日後﹐庫杜爾-魯洛在聖讓黎塞留市(St-Jean-sur-Richelieu)﹐開車撞死加軍准尉文森特(Warrant Officer Patrice Vincent)﹐他最終被警方擊斃。
被告少年告訴調查員﹐便利店搶劫所得是「戰利品」。
法官威廉米指出﹐個案證據逾越合理懷疑﹐少年希望加入伊斯蘭國。她讚揚少年的父母介入﹐及時挽救局面。
她說﹕「這宗悲傷的案件﹐是一名年輕男孩沉迷不拔﹐誤信伊斯蘭國暴力、復仇與戰爭信息。他的父母通報警方﹐可能拯救他的性命。」
法庭要求精神鑒定與量刑前報告﹐然後討論量刑。穆爾表示﹐那些資料將協助評估﹐檢方將如何求刑。個案將於1月5日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