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萬錦市常務委員會上周以6票對4票通過﹐禁止市民在於人村(Unionville)的Toogood水塘溜冰。有居住在水塘旁邊近30年的居民表示﹐經常看到年青人在水塘上溜冰﹐委員會的決定﹐令她感到可惜。
但市府營運總監Barb Rabicki則表示﹐有關決定只因考慮到在水塘上溜冰再不安全﹐其中一個令人關注的地方是﹐水塘部分地區有5米深。
萬錦市副市長兼區域議員許世傑(Jack Heath)亦稱﹐水塘所含物質改變﹐也是令它再不適宜溜冰的另一原因。他解釋﹐由於萬錦市愈趨城市化﹐路面上的溶雪鹽隨雨水或冰水沖到水塘內﹐令水塘的鹽份及其他雜質增加﹐亦相對降低了水塘的冰點。換言之﹐即使氣溫降至攝氏零下1度﹐水塘的水亦不一定馬上結冰。
即使氣溫寒冷﹐但也不代表湖面或水塘安全﹐供市民溜冰。就以去年冬季為例﹐雖然嚴寒氣溫創下新紀錄﹐但一名女子在首都渥太華的麗都運河(Rideau Canal)溜冰時﹐便因湖面冰裂而墮入水中。
他說﹐試想像要是有人掉進Toogood水塘內﹐即使水沒有淹過頭﹐但身體在冰冷的水內亦會出現低溫症﹐同樣也可叫人遇溺。
但反對禁止市民在水塘溜冰的漢密爾頓(Don Hamilton)則表示﹐冰面是否安全與應否禁止市民溜冰﹐根本是兩回事。水塘是市民的財產﹐由納稅人負責維修﹔而市府無權阻止市民使用自己的私人財產。情況就等如市府無法阻止市民使用公眾的馬路或行人路。
另一名市議員伯克(Valerie Burke)亦質疑﹐烈治文山市內亦有一個Mill水塘﹐它與萬錦市的水塘的溫差應不大﹐為何烈市政府仍然開放前者仍然開放﹐予公眾溜冰。
自萬錦市政府決定禁止市民在Toogood水塘溜冰後﹐有當地市民發起請願運動﹐向反對者收集簽名﹐再向市議會表達意願。市議會將於明日舉行的會議中﹐就是否禁止市民在Toogood水塘溜冰﹐作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