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黃穗:沒競爭法年代 小商密函申冤
【明報專訊】消委會前總幹事陳黃穗,曾在沒有競爭法的年代替小商戶申冤,那時有小商戶受屈後不敢揚聲,只能向時任財政司長唐英年,呈上只有她和唐可看的投訴信。陳黃穗相信,小商戶擔驚受怕,足證大商戶濫用市場權勢的嚴重程度。
遭大商戶欺壓不敢揚聲
「有一件事好難忘,有一班供應商,受擁有巨大市場力量的公司規限,以致難以經營。政府常叫我們交事例,無投訴,你們消委會能說什麼?我叫他們(供應商)出來講,但他們不敢。」陳黃穗當時以消委會總幹事身分加入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時任財政司長唐英年任主席,不敢申冤的供應商,只肯呈上僅她和唐可看的投訴信。
信件轉交財爺 要求守密
「我向他(唐)說,有件事你要知,但只可給你看,否則死得人,好大影響。」陳太至今仍遵守承諾,不透露供應商資料,「交了給政府處理,起碼有機會講到個嚴重程度」。
消委會在過去逾20年,最少做過10多個行業的競爭研究,做得較多的是超市,共有3次,分別揭示超市向供應商收上架費及施壓等問題,其餘研究包括汽油、教科書、雞價、活豬價格等。
需時教育巿民自身權利
競爭法今日生效,陳黃穗相信是好開始,「不用再逐個行業去打」,且不少商會已檢視有無反競爭行為,是不錯的起步。
不過,她相信仍需要時間讓市民知道自己的權利,當中需要思維轉變,起初不是人人有舉報意識,「正如消委會成立(1974年)時,一般人都說怎會敢投訴?被騙是自己蠢,無看清楚」。她說當年消費者是「鵪鶉」,現在心態已很不同,懂得據理力爭,相信競爭事務委員會亦需要時間教育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