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細包裝 新鮮 冷凍食品可豁免標籤
【明報專訊】政府為方便市民在購買食物時作出知情選擇,在2010年7月推行營養標籤制度,規定預先包裝的食物須附有營養標籤,並在標籤上須依照訂明的格式標示能量和最少7種的指定營養素(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和鈉)等資料。不過,如包裝細小等有實際標籤困難的食品,可獲得豁免營養標籤的規定。豁免的食物包括:新鮮蔬果、冷凍生肉;能量及指定標示營養素含量極低或接近零的食物,如礦泉水;及每年銷售量不超過3萬件的預先包裝食物。豁免食物會在包裝上附有標貼以表明其豁免資格。
營養標籤主要作用是希望消費者了解食物的營養成分及幫助消費者計算能量和營養素的吸收,同時能比較不同食物的營養成分,作出較適合自己的選擇。如有部分人需要控制膽固醇和血壓等,就可以透過營養標籤,配合個人的膳食需要購買食材。
部分食品的包裝會聲稱「低脂」和「高纖」等,食安中心規定這些食品都須符合特定要求,才可使用這些字詞於包裝上。
■相關概念
消費者權益 (consumer rights)
健康意識 (health consciousness)
食物安全 (food safety)
規管 (regulating)
多層思考
1. 指出資料中食物安全中心在恆常食物監察計劃中的發現。食店如何解決相關問題?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你認為營養標籤多大程度能有助市民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
參考資料
1. 《了解營養聲稱》小冊子,食物安全中心:www.cfs.gov.hk/tc_chi/programme/programme_nifl/files/UNDERSTAND_C.pdf
2. 營養標籤的常見問題(公眾篇),食物安全中心:www.cfs.gov.hk/tc_chi/faq/faq_14.html
◆答題指引可到以下網址下載:life.mingpao.com/htm/dl/20151214BO.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