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行賄 趙藤雄翻供認罪

[2015.12.11] 發表
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圖)昨當庭坦承在合宜宅弊案、新竹眷改案行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中時資料照片)

【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及合宜宅弊案,一審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就在高院下周五定讞宣判前夕,趙突然遞狀要求再開辯論,昨更當庭大逆轉全部認罪,包括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法官已決定下周一再開庭,釐清趙認罪事實部分的細節。趙此舉能否免除牢獄之苦,判決結果令人期待。

認罪徹底 法官錯愕

據了解,趙藤雄是自己決定要向法官全部認罪,由於一旦認罪,就等於先替自己判了刑,讓許多人相當錯愕他的決定,趙甚至對於檢方起訴他所涉及3起案件的犯罪時間指正錯誤,要求更改,並堅稱林口A7案給了500萬,非檢方起訴的400萬,可說認罪的十分徹底。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貪瀆弊案,台北地院認定趙藤雄經營國內領頭建築企業,卻為圖投標、締約的順遂,就林口A7和八德合宜住宅兩案行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2000萬元;趙案發後,還飾詞矯飾都是被動遭索賄,難認為有確實的悔意,被北院依2個不違背職務行賄重判。

新竹眷改 無罪也認

趙藤雄不服提上訴,檢察官也對無罪部分上訴,高院審理過程中,趙仍以被害人自居,指稱林口A7案是葉世文主動開口要錢500萬元,他被迫給了錢,但後來葉卻說只收到400萬元;至於八德合宜宅部分,他會給葉1600萬元,是擔心同仁沒工作及為了遠雄生存,不得不給錢。

至於葉世文被起訴在新竹眷改案要求遠雄賄賂2200萬元部分,一審將葉及趙藤雄都判決無罪,趙也說葉世文食髓知味,不斷索賄,新竹眷改案葉開口要2200萬,他很生氣就不再給錢。直到高院辯論終結前,趙都否認犯罪,推稱是被逼迫才給錢。

高院原訂本月18日宣判,不料趙突然遞狀聲請再開辯論,宣稱有意認罪,受命法官郭豫珍昨天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趙藤雄與遠雄前副總魏春雄當庭改口,對於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全部認罪,並請求合議庭繼續審理及調查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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