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限駐6景點 須過烹飪賽 12輛試營兩年 入場成本料需60萬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在預算案倡議推美食車近10個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宣布推出先導計劃,為期兩年,明年首季接受申請,申請者須過兩關,先交計劃書,再要通過烹飪賽,政府初步不期望「賣一般魚蛋、雞蛋仔」,最後會選出12強,出線者最快明年底輪流現身6個景點,包括中環、尖沙嘴、金紫荊廣場、海洋公園及迪士尼樂園等,入場投資額料需60萬元。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表示不希望美食車由大集團包攬,最好能讓「微企」和個體戶入場。
美食車現定為旅遊項目,旅遊事務署將成立專責小組統籌。旅遊事務專員朱曼鈴稱,美食車可用明火,評審委員會由政府代表、景點代表及美食家組成,暫未定架構及人數,但承諾會公開評分標準。
政府不期望賣魚蛋雞蛋仔
評審首階段先評估經營模式、菜單及美食車設計概念等,朱稱「唔希望賣返一般魚蛋、雞蛋仔」;第二階段設挑戰賽讓評委試食,定出12強;勝者只要獲牌便可營運。若經營者提早退出,或因違規須停業,分數排13位及之後的申請者可頂上。她補充,現沒法例完全適用於美食車,暫以食物製造廠牌照處理,兩年間會不時檢討,並研究設立專屬法例。
商經局長蘇錦樑引述業界稱,入場投資約需60萬元,申請者可透過小型貸款計劃最多借30萬元,盼吸引年輕人創業。問到投資額會否過高,他認為合理,「人流多鵀a方,租金都唔平」,亦不擔心推高食品價,經營者須考慮食客負擔力。
助年輕創業 可申30萬貸款
蘇錦樑指暫未能計算經濟效益,盼美食車為市民及遊客提供有創意及優質的食品選擇。他指會為美食車推手機應用程式,若有美酒佳餚巡禮等會請全部美食車前往。至於定點停泊會否失原意,他指美食車不會在行駛時買食物,最終也要找地方泊。
局方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景點管理者原則上同意為美食車供電,但要收回泊位、電力及場地清潔等成本,政府建議以美食車每月營業額某個百分比,或場地管理者最低服務費計算,以較高者為準;另正與啟德郵輪碼頭商討讓美食車通宵停泊。
張宇人冀非大集團包攬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認為投資60萬元不太高,成本低過在旺區開地舖。他認為美食車是新概念,大集團和小食肆在「同一起點」,「細公司可能概念靈活齱A大集團創新未必夠爭」。
張宇人表示滿意這次計劃安排,認為政府「擺好多心機、時間諗點做」。張指不希望美食車由大集團包攬,最好能讓「微企」和個體戶以較低成本創業。他指出申請者需提交計劃書,部分業界或感困難,認為政府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