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在多倫多大學修習法律的中國女留學生,在第三學年的時候被揭發出在5門課程上有剽竊行為,不但獲得法學院副院長的同情,更能獲得「加拿大律師公會」的認可而拿到牌照。
她雖然被停學一年,共5門功課都被打零分,而且在停學回國的時間內又遭遇巨大的心靈創傷。但她還是返回多大,以莫大的毅力完成學業,甚至還獲得校方罕有的讚譽,拿到牌照成為一名真正的持牌律師。
上月公布的法庭文件顯示,這位來自中國的女留學生王某(化名),於2008年在中國完成法學的本科學業,在此期間,王某遇到了多大法學院一位正在中國大陸和香港地區執教的女教授。女教授對作為她學生的王某相當賞識,鼓勵王某到北美繼續進修法學,尤其推薦教授她自己的母校,多倫多大學,並且還為王某寫了推薦信。
2008年9月,王某開始在多大的法學院就讀,那位女教授不但回到法學院教學,還成為了王某的導師。
王某順利完成第一年的學業之後回到中國,在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實習生。應律所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掙取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王某暫時休學直至2010年8月。
在2010年9月王某返回多大繼續攻讀時,那位女教授突然去世,令一直把女教授當做人生導師的王某受到極大的衝擊,使王某的性情變得孤立。在第二年的學習中,王某與多大的一位華人畢業生有了愛戀關係,到2011年8月王某的簽證到期時,她和男友回到中國見了雙方的父母。
但就在這段時間,王某的家庭發生了一些很不愉快的事情,給王某造成很大壓力。但為了保護王某家人的隱私,律師公會在發牌的聆訊上並未有把內情公開。
但總而言之,這次家變導致王某在2011年9月返回加拿大之後,開始出現強烈的抑鬱症症狀。她晚上無法入睡,對學習失去興趣,對自己為什麼要努力求學也產生了疑問,結果多次曠課,因為分心而不能從學習材料中形成自己的觀點,經常感覺自己腦中一片空白。
不僅如此,王某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不知道找誰傾訴。她的一位同學形容她那時「精疲力盡且對世界完全封閉」。
雖然王某還與男友繼續見面,但仍是獨居。她知道學習有輔導服務,但她認為他的壓力與學業無關,因此不打算與任何人講述,也不想讓父母或男友加重負擔,更不相信可以和家人說自己的心事。在2011年秋季,她在交一些功課時沒有註明所引用材料的出處,犯下了她自己形容為「我一生中所犯下的最大錯誤」。這種抄襲剽竊的行為發生在5門功課上,起初無人察覺,王某覺得有機可乘就繼續在功課中剽竊。
但在2012年5月,王某的剽竊行為東窗事發,她的一位教授要求她就此作出解釋,王某編造了一些有誤導的理由,但事情很快被上報到系主任處,最後王某承認了所有的剽竊行為,但也將自己的精神狀態問題做了說明。
校方把王某有剽竊行為的科目全部打零分,而且扣除學分,在王某的學籍檔案中作出相關的說明,並且讓王某停學一年。
儘管如此,校方對王某還是讚許有加。法學院副院長法赫蒂(Sara Faherty)在一封信中稱,「把王某與過去5年中我所處理過的15次剽竊事件相比,她是為數不多的立即承認的學生之一,既沒有拖延談話,也沒有先試探校方掌握了多少證據,也沒有推卸責任。」
「看到這樣一個害羞和內向的學生要經歷調查,誠懇地承認自己愚蠢的決定和深深的悔恨,我感到心痛。儘管校方要核查她的行為,而她表現出的是解脫,因為她終於把她錯誤的行為說清。她告訴我,她受到了很大的教訓。」
王某後來又返回多大完成了法學院的學業,在最後1年中表現優異,並且通過了律師牌照考試。畢業之後,王某到多倫多市一家華人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曾頂住客戶的壓力拒絕有任何不當的行為。律師的老闆即使知道王某在學業上有過瑕疵,但還是對她的操守讚不絕口。
為了證明王某已洗心革面,王某的丈夫、她在中國時的合作律師、她在法學院最後一年的教授以及學院的副主任都為她寫了信。
王某向律師公會表示,「我曾經犯下錯誤,不能處理我的焦慮問題,不能尋求幫助,結果採取了最壞的行動。我反映了我的壞性格,我為此深感悔恨。現在我已經學會面對焦慮和挫折,知道任何解決問題,學會如何更好的與人溝通,不知所措時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引導,我會在我畢生之年保持這個重要和有價值的教訓。」
有精神科專家作證稱,如果有人患上抑鬱癥後,會很難認識到自己有問題,更很少去尋求幫助。「尤其是當事人還要適應新的文化,完成一個很嚴格的學業如法學,她在家中又被孤立,教授的突然去世令她失去指引,還有她的害羞,以及種種不利因素,都影響了她的行為不當。」
考慮到事情的前因後果,王某的真誠悔悟以及現在她的良好表現,再加上她滿足了其它的必要條件,律師公會同意頒發律師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