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超支須小股東批准 港鐵﹕派息非財技
【明報專訊】對於外界質疑港鐵派發特別股息做法變相是玩弄財技,港鐵消息人士表示,在高鐵工程現有委託協議下,並無法律理據要求港鐵就高鐵超支封頂,而港鐵作為上市公司,不能未經小股東批准就承擔超支費用,聲稱現時做法「平衡社會各方對事件的關注」,並顯示港鐵願為高鐵工程延誤負起社會責任,強調非「財技」。
方案須股東立會通過始生效
港鐵消息人士說,要成功派發特別股息,要「先過三關」,第一關是港鐵昨日成立的「獨立董事委員會」,需於明年1月向各小股東交代事件及介紹派發特別股息的方案,屆時會初步了解股東意向,這一關料會通過。第二關是於明年2月1日港鐵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須獲股東批准通過方案,最後是明年2月內立法會要批准政府就高鐵工程申請追加的撥款,形容是「綑綁式方案,缺一關支持都不行」。有關方案的實施期限則訂於明年9月30日,即若在此限期前未能通過以上3關,方案亦會失效。
稱派息後負債率仍穩健
港鐵消息人士強調,高鐵工程的委託協議下,無法律理據要求港鐵就超支封頂,強調方案並非財技或「包裝」,「港鐵沒有一個所謂的封頂機制,無論承擔任何風險都需要得到小股東支持,不能夾硬屈小股東」。對於派發特別股息後會增加港鐵淨負債權益比率,港鐵消息人士強調,即使派發特別股息後比率增至29%,但仍屬穩健水平,又指派息後港鐵的平均股東資金回報率,會由去年底的7.3%增至8.2%,加上工程完成後港鐵可獲營運權,相信小股東會「心水清」,考慮到公司長遠利益而通過方案。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方案對小股東不吸引,形容港鐵做法罕見,但現時難量化發債涉及的長期利息開支對港鐵股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