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加拿大各大航空公司說﹐一些旅客持護照和其他有效證件入境﹐被聯邦人員拒諸門外﹐航空公司要承擔遞解那些旅客的費用﹐它們認為不公平。 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向聯邦運輸政策檢討委員會提交報告﹐提到「許多情況」﹐航空公司必須為不得入境的旅客支付回國機票。 可能涉及刑事案底 這些個案可能涉及有刑事案底的旅客﹐他們的旅遊證件妥當﹐但加拿大當局不准他們入境。旅客有刑事案紀錄﹐航空公司無從稽查。此外一些人的難民申請不獲受理﹐航空公司要運送他們回原居地。 加航向《加拿大運輸法案》(Canada Transportation Act)檢討委員會提交報告﹐它說﹕「有一些極端的案例﹐旅客在離開加拿大前病倒﹐需要住院﹐航空公司更要支付他們的醫療費。」 這次法案檢討的用意是研究全國運輸系統的狀況﹐包括航空業的競爭力﹐為加拿大人提供的服務﹐以及吸引遊客的能力。檢討委員會由前內閣部長艾民信(David Emerson)領導﹐預計委員會很快提交報告。 加航說﹐在一些個案中﹐旅客申請難民身分﹐一般難民審批需時﹐他們在加拿大居住多年﹐原本的回程機票已失效。 「這些旅客通常極力反對出境﹐遞解過程需要大筆保安花費﹐這些費用都要航空公司承擔。在部分案例中﹐加航不得不租用私人飛機﹐遞解極不合作的人。」 加航向檢討委員會建議﹐要是旅客持有效旅遊證件入境﹐當局不准他們踏足加拿大﹐政府應當承擔遞解費﹐要求旅客償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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