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從事園林綠化和鏟雪工作的男子,被妻子告發後,被聯邦稅務局查出瞞報26.5萬元而被重罰。該男子上訴到聯邦稅務法庭,聲稱妻子是在情緒不穩定情況下舉報;自己在婚前積攢了14萬元現金並藏在母親房子的車庫內;收到結婚禮金3萬元、母親贈予2萬元等等。主審法官認為這些說法都是無稽之談,駁回該男子的上訴。
位於滿地可市的聯邦法庭文件顯示,這個名叫阿戈斯蒂尼(DINO AGOSTINI)的男子從事園林綠化和鏟雪工作,被妻子漢默爾(Sonia Hamel)告發後受到聯邦稅務局的調查,結果被發現在2007年和2008年隱瞞收入26.5萬元,而且還假報生意成本3.25萬元,最後被稅務局罰款3.5萬元。阿戈斯蒂尼不服,將官司打到了聯邦法庭。
阿戈斯蒂尼自辯稱,他從1988年高中畢業之後,就一直經營一家園林綠化和鏟雪公司,但直到他2004年結婚之前,他都一直與父母居住,平時的一應開支都由父母買單,甚至衣服都是由母親所購置。他因此得以迅速積攢了14萬元現金的存款,全部存放在他母親住所車庫內的一個保險柜中。
但這麼一個重要的「保險櫃」,被告卻無法提供正規的購物收據,只提供一張手寫的無描述、無品牌和無說明的「三無」單據。
而最讓被告在案中「受傷」的,是他倚靠的母親「大幫倒忙」。被告的母親聲稱,1998年被告在女兒出生之後就已經搬出去,而且她很少為自己兒子買衣服,也不承擔兒子的日常開銷,只是讓兒子能吃上「住家飯」而已。她也從來沒見過兒子所聲稱的保險櫃。
面對母親的「倒戈」,阿戈斯蒂尼只好出示了一份由他母親簽名的「誓言書」(Solemn Declaration)來「補鑊」。該文件聲稱,被告的母親知道那保險櫃的存在。
沒想到被告母親繼續「幫倒忙」在法庭上說,她本人根本不識字,從來沒有律師或公證人來找她簽過什麼文件。
阿戈斯蒂尼又聲稱,他於2007年時從其母親處獲得2萬元的現金,來源是他父親去世後留下的遺產。這一說法又被他母親「攪黃」,因為他母親表示,這些錢是她多年積蓄和賣了多處祖產得來的。
此外,被告無法向法官說明,為什麼要把藏有巨款的保險櫃孤零零地擺在車庫內,而不是藏在更安全的房子內。法官由此認為,這個保險櫃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對於能夠在1989年至2004年的14年間攢下14萬元的現金存款,上訴庭法官表示驚歎,因為那些年被告的收入相當微薄。與此同時,被告從不給妻子和兒女任何家用,卻讓妻女去申領政府救濟。
此外,被告的證詞也是自相矛盾。他聲稱自己從那個保險櫃中動用了許多錢去買樓、買車和修補屋頂。法官反問,如果這些說法都成立的話,在2007年之前那個保險櫃就已經一乾二淨,哪裡還有什麼14萬元的巨款?
被告的另一個主要說法是,他2004年結婚時,邀請到近250位賓客,收到禮金3.5萬元。
這回輪到被告的妻子漢默爾出來「倒戈」。她聲稱當時登記來參加婚禮的賓客只有80人左右,而且大部分是送禮品而非送禮金,所以她不知道有這麼大的禮金總額。
阿戈斯蒂尼稱,他之所以被聯邦稅務局調查,是因為他的妻子漢默爾的舉報,而他妻子當時因為夫妻不和分居而有嚴重的精神焦慮,當時甚至還把自己女兒的狗偷走用毒藥毒死。
但法官認為,雖然被告妻子有精神問題,且當時對阿戈斯蒂尼有強烈的敵視,但稅務局的調查並非是因為被告的妻子。
綜合上述理由,法官認為被告的多個說法與他母親和妻子的證詞相抵觸,令人難以信服,因此駁回了被告阿戈斯蒂尼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