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區議會候選人提名表格疑有核查漏洞,現制度只靠候選人簽署聲明書確認提名簽署屬實,但選舉事務處不會抽查或去信提名人確認,若有可疑個案也難以揪出。本報了解各跨區候選人背景期間,港島南區華富一名候選人提名人先後兩次明確表示自己不識字,沒有簽署提名表格。但當本報向其提名的候選人羅月華及選舉事務處查詢後,該提名人卻向選舉處表示有簽署提名表格。
涉事候選人稱疑遭政治脅迫
捲入問題提名人事件的羅月華接受查詢時稱,不會透露支持者私隱,荌O者向選舉事務處查詢。被問到如何取得提名,她說「就算在街上,你支持我,你行過見到我個樣,你都可以寫落(簽署提名) 」。至於為何有提名人不認識她,羅稱「你問返佢,點解佢寫落去囉」。羅在記者查詢後,同日傍晚即在華富h派發單張,質疑有人對參選人及提名的街坊政治脅迫,她將與街坊向有關部門投訴。
南區華富北共有4名候選人,除羅外還有民主黨柴文瀚、民建聯黃才立及無黨派尹杞殷,4人合共有73名提名人,本報成功接觸48個,除部分拒訪,大部分為候選人支持者,並確認提名,有一個案有可疑情G。
羅的提名表格上有14個提名人,本報成功接觸9人,其中一名提名人先後兩次向本報表示不認識羅月華,亦沒簽署提名表格。該名婆婆指自己不識字,平日以圖章或打交叉形式簽名。她批評,「邊個咁衰寫我個名?我都唔識寫。點解會有呢個名鰜蛂H我都唔知。」
婆婆原稱不識字 無法簽署提名
本報向羅月華及選舉事務處查詢後,翌日處方表示,已接觸該提名人,對方口頭確認簽署提名。本報記者致電婆婆查詢,她情緒繳動地聲言曾簽署,又說自己是老人家沒記性,「係我自己簽晒喇,我係唔記得」,隨即掛線。
現毋須交提名人身分證副本
根據現制度,參選人提交提名表格時,要最少找到10名當區選民親筆簽署提名,並附上身分證號碼,但不用交身分證副本或進一步文件,提名人亦不會獲選舉處覆信。
選舉事務處重申,候選人必須簽署聲明書,確認提名表格所列資料乃屬真實正確。若候選人明知及故意在提名表格申報虛假資料,可能觸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選舉處應加強提名核查制度。
華富提名人稱不識候選人後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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