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從事數碼營銷的「體驗實驗室」昨投得一個乾貨攤位,稱任何人到該檔參與活動可獲送電子紅包,價值由1仙至200元人民幣不等。根據食環署《年宵攤位的活動及使用條款及規定》,參展攤檔「不准進行純推廣、宣傳或登記會員╱顧客的活動而沒有售賣實質的產品」,故攤位如只送電子紅包或屬違規。 「體驗實驗室」成員蔡先生(圖)稱,攤檔活動目的在於透過送贈紅包,讓參加者學懂現時國內流行的「互聯網+」。他指香港在這方面比國內落後很多年,希望透過攤位使更多人接觸這項技術。 食環署昨回覆,如有任何人違反條款,該署可終止與其簽訂的協議,攤位亦須交還,已繳付的競投款額不會發還。食環署在年宵時會派員巡查,以確保獲許可人遵守特許協議條款。蔡先生晚上補充,或會在攤位引入實體物品,以滿足協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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