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鉛水事件發生至今近4個月,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與發展局、房屋署、水務署、食物及衛生局等召開跨部門會議初步商討對策,再組成檢討委員會檢視房署機制,並表示「若早意識到(鉛水問題),會有監管措施」。
鉛是慢性化學毒品。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11年的《飲用水水質準則》,食水含鉛的標準是每公升10微克,如長期飲用超出標準的水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機。根據衛生防護中心的資料,鉛可損害多個器官及身體功能,如影響神經系統發展、造成貧血、高血壓、消化系統病徵、腎功能受損、神經系統受損、生育能力受損和不良懷孕,視乎身體的含鉛量。嬰幼兒、孕婦及餵哺母乳的婦女較易受鉛影響。
鉛是天然重金屬,常用於電池、油漆、化妝品、陶瓷及鉛錫焊接物上。根據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的調查報告,這次「鉛水危機」觸發點來自大廈供水系統中的鉛錫焊接物料,當中含鉛量達41%,為英國標準的585倍。
條例跟英標準 未列定量存漏洞
事實上早於1930年代,港府已禁止使用鉛製喉管,至1980年代也開始禁用含鉛焊接物料。不過有部分水喉工程公司為節省成本,棄用無鉛焊錫的材料而使用含鉛焊錫,這些不合規格的材料錫含量只有九成,估計其餘一成是鉛等重金屬。雖然香港有《水務設施條例》規管所有喉管和裝置須符合英國標準,不過條例沒有任何實質的定量規定,容易產生漏洞。加上《水務設施條例》在1975年實施至今40年從未修訂,但物料和含鉛標準隨時代幾經改變,條例的阻嚇和監管作用有限。
■相關概念
食水品質(water quality)
公共衛生(public health)
健康資訊(health information)
認知(awareness)
多層思考
1. 綜合資料,指出食水若含鉛會對香港公共衛生帶來哪些潛在風險?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你認為政府在食水含鉛事件應擔當什麼角色,解決危機?
參考資料
1. 政府新聞處,「食水含鉛事件」資訊專頁﹕isd.gov.hk/drinkingwater
2. 《明報.通通識》,時事議題「追鉛溯始」,2015.10.22
■答題指引可到以下網址下載:life.mingpao.com/htm/dl/20151109BO.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