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爽報藐視法庭判刑 律政司不上訴
【明報專訊】前年大角嘴唐樓發生男子周凱亮殺死兼肢解父母的謀殺案,《蘋果日報》及《爽報》在周凱亮被控謀殺提堂的兩日後刊登其專訪,律政司其後控告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以及兩名記者藐視法庭。張劍虹及李彭基早前向法庭承認責任,上月中在高院分別被罰款9萬及6萬元,蘋果日報及爽報分別被罰款25萬及15萬元,他們都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訟費。律政司昨表示不會就判刑提出上訴。
律政司昨發表聲明,表示已慎重考慮應否就有關刑罰提出上訴,包括應否針對編輯判處監禁的問題,並已向獨立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尋求意見,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認為沒有足夠依據就刑罰提出上訴,當中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法官區慶祥犯下法律上錯誤,刑罰亦未有偏離同類案件正常範圍。
律政司:無足證據法官有犯錯
至於同被控藐視法庭的兩名蘋果日報記者陸羽平與羅日昇,法官早前把他們的案件押後,以待律政司考慮是否繼續提出檢控。
【案件編號:HCMP1851、1852、18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