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伕申上訴 稱放蛇女警或想賣淫
【明報專訊】警方前年派出兩名臥底女警假扮欲掙快錢的少女,透過手機程式接觸賣淫集團,發現集團向少女傳授用雪條及爆炸糖替客人口交的技巧。事後5名集團成員被裁定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成判囚,其中兩人不服上訴,昨於高院申請上訴許可。本身為童軍領袖的其中一名上訴人一方稱,「個女警可能想做妓女……唔排除警隊堶掛薴j有枯枝」,被法官大斥荒謬,拒絕其申請。
稱樹大有枯枝 官斥荒謬
兩名上訴人分別為被判囚33個月的李仲樑(35歲),以及被判囚兩年的售貨員葉敏玲(25歲)。他們昨均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許可。代表李的大律師梁禮浩昨稱, 李為臥底女警「試鐘」的行為不足以促使對方賣淫,不排除「個女警可能想做妓女」,更指「唔排除警隊堶掛薴j有枯枝」。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聞言直斥:「荒謬!你呢個論點係荒謬謘I」
李一方又稱,李當時的目的是為女警「試鐘」,若李有意誘使對方賣淫,則會與她們商討價錢及「馬伕」等問題,案發時女警仍有回頭的機會,而李的行為只是「犯罪準備」而非犯罪。
教口交證意圖 官拒批上訴
楊官認為案件的重點不在於女警是否意圖賣淫,而在於李的目的。楊官不同意李一方指「試鐘」為李當時的唯一目的,臥底女警不可能會想賣淫,李一方的說法是無稽之談。楊官認為,從涉案的多名被告在案發時的行為可見,他們均希望兩名臥底女警可以成為妓女,更教導她們成為妓女的技巧。楊官遂拒批兩名上訴人的定罪上訴許可、及李的刑期上訴許可申請;但楊官考慮葉年紀尚輕,案中無加刑因素,認為其刑期有爭拗之處,遂批出其刑期上訴許可。